合利宝母公司涉多笔债务,欠中信银行3.9亿收到《仲裁通知》

合利宝母公司涉多笔债务,欠中信银行3.9亿收到《仲裁通知》
2021年10月11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第一被申请人”)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寄送的《仲裁通知》((2021)深国仲受4768号-4)。申...
更新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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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第一被申请人”)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寄送的《仲裁通知》((2021)深国仲受4768号-4)。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此次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7深银西委贷字第000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提前到期。

2、请求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391,038,750.00元(大写:叁亿玖仟壹佰零叁万捌仟柒佰伍拾整)及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中本金人民币375,000,000.00元,利息、罚息合计人民币16,038,750.00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6月8日)。

3、请求裁决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第三被申请人持有的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第七被申请人持有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涉及被申请人如下:

仲裁被申请人:

第一被申请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郝江波

第四被申请人:田文军

第五被申请人:张永东

第六被申请人:黎碧

第七被申请人: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第八被申请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九被申请人:霍东

此外,在去年的12月的时候,仁东控股披露其截至9月30日的流动负债合计23亿元,其中21亿元将在三个月内到期;其他流动负债13.27亿元,为第三方支付业务产生的应付客户结算资金而确认的负债,属非营运性负债,三个月内到期的流动负债为8.15亿元;金融借款余额为6.4亿元,其中6.2亿元将在三个月内到期。

债务高企的同时,仁东控股账面货币资金超过95%受限。

三季报显示,期末仁东控股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15.54亿元,但据上市公司披露,其中有14.83亿元为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第三方支付客户备付金。由此计算,上市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占总货币资金余额的95.43%。

仁东控股主营业务为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和互联网小贷。主要通过合利金融及其控股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合利宝”)、广州仁东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民盛小贷”)等开展业务。

半年报数据显示,仁东控股56.53%的营收来自供应链业务,40.32%营收来自第三方支付业务,而去年同期第三方支付业务占比超过80%。上半年,上市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7亿元,同比增加7.89%,但毛利率同比减少14个点,从25.51%大降至11.44%

标签:新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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